满庭芳 发表于 2020-3-29 21:18:04

第二届“巴山杯”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第二届“巴山杯”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一、主办单位

    巴山诗社。



二、大赛主题

    参投作品不限主题。



三、征稿时间

    2020年1月 1日—2020年3月31日。



四、征稿要求

    1、每位参赛作者限投诗(古体诗、格律诗)、词(或曲)各1首,一次投稿,多投或多次投稿者取消参评资格。



    2、格律诗限《平水韵》(作品须经搜韵校验合格),词限《词林正韵》,词律依《钦定词谱》(作品须经搜韵校验合格并附相应词谱),曲限《中原音韵》并附曲谱。可用新韵,请注明。同一首作品新旧韵不能混用。



    3、已获评历届“华夏诗词奖”一等奖、“诗词中国”传统诗词创作大赛一等奖及“足荣杯”年度好诗词奖的作品不参评。



    4、来稿请一律在邮件正文中发出,不得使用附件发送。



    5、投稿作品须为原创,文责自负,组委会不承担连带责任。必须实名参赛,如有抄袭、个人资料造假、或同一人用不同姓名多次投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经查实,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拉入“巴山杯”诗词大赛和《巴山诗词》黑名单。



    6、参赛作者享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和编辑出版权,以及在任何网络媒体宣传的权利,凡参赛者即视为同意。



7、大赛投稿专用邮箱:bssc8347@163.com,稿末请注明参赛者信息(含真实姓名、邮编、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银行卡账号及开户行信息、100字以内个人简介)。



    8、大赛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参赛。



五、奖项设置(奖金税前)

    诗、词、曲共评出10首作品获奖,奖金各5000元,并颁发“巴山杯”和获奖证书,连同其他优秀作品汇编成册。



六、评选与颁奖

    邀请读者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全程糊名独立评审。

    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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