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 发表于 2018-9-16 01:07:50

【18.12.30截止】首届南方诗歌节征稿启事

【18.12.30截止】首届南方诗歌节征稿启事
首届南方诗歌节征稿启事








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龙母文化发源地、岭南儒学古郡广东省德庆县位于“黄金水道”——西江中游北岸,地处粤西交通之要冲,山环水绕、钟灵毓秀,自古便是文人墨客吟咏酬唱的对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理念,传承和弘扬我国悠久的诗歌文化,促进中国诗歌繁荣发展,加快推进美丽德庆和文化强县建设,由中国诗歌学会、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主办,德庆县人民政府承办的首届中国南方诗歌节定于2017年12月在广东省德庆县举行,今后每两年在德庆县举办。首届中国南方诗歌节“龙母故乡·如诗德庆”诗歌创作活动,即日起面向全国及海外各地征稿。




一、主办单位
中国诗歌学会、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




二、承办单位
德庆县人民政府




三、征稿要求
(一)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原创诗歌作品,均可参赛。
(二)体裁不限,包括以汉语创作的新诗、旧体诗、辞赋等各类诗歌原创作品。
(三)每位参赛者投稿不超过3首,总行数不超过100行,多投无效。
(四)要求为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过的原创作品,若因侵权引发后果文责自负。抄袭稿件一经发现或举报属实,取消其参赛资格。
(五)此次来稿由中国诗歌学会组织专家评审,中国诗歌学会、中共德庆县委宣传部负责来稿的收集整理,所有稿件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性别、年龄、籍贯、详细联系方式。
(六)凡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归中国诗歌学会、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德庆县人民政府,请自行保留底稿,未录用作品恕不回复。
(七)未尽事宜,由中国诗歌学会、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德庆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四、征稿时间
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五、稿件评选及奖项
专家评审委员会将评选出南方诗歌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每位获奖者将颁发证书及奖金。具体为:
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
二等奖3名,奖金每人8千元
三等奖5名,奖金每人5千元
优秀奖10名,奖金每人3千元




六、投稿方式
提倡低碳环保电子稿件,谢绝纸质投稿,如有不便敬请谅解。本次诗赛专用电子邮箱:dqnfsgjzg@163.com,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中国诗歌学会马瑾(010-64072207),中共德庆县委宣传部朱伟飞(0758-7781860)。




七、颁奖活动
拟定于2019年11月(初定),在德庆县举行颁奖典礼及诗歌朗诵、展览活动,邀请部分获奖者参加。








中国诗歌学会、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德庆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18.12.30截止】首届南方诗歌节征稿启事